台儿庄区把好公车管理“方向盘”完善制度 严格管理 强化监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4年,台儿庄区完善制度规定,强化执纪监督,狠纠公车私用等问题,实现了公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完善制度规定。该区出台了《台儿庄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推行公务用车重要节假日封存制度,建立公车使用定期公示制度,每月8日为公示日,主要公示公务用车行驶的里程、油耗、车修及运行费用、违章等情况,实行一车一台账、一月一公示、一年一总结。实施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制度,健全油耗、运行等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切实降低运行成本。同时,制定了公车“七严禁”,即严禁使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出入娱乐场所和从事钓鱼、旅游、婚丧等非公务活动;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驶公车;严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使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章驾驶;严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严禁报销违法违规驾车所发生的费用;严禁乱停乱放。 严格动态管理。为进一步强化公车使用动态管理,该区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印发了公务用车登记表,通过单位自报、车管所调取档案、实地核查、核对固定资产等环节,对各镇(街)、各区直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进行登记,建立公务用车信息库。各重要法定节日前,各部门单位要填写公车集中封存表,标明集中封存的时间、地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纪委备案。封存停驶期间,如有公务活动需使用车辆的,要书面报告。为进一步加强执法执纪车辆的管理,该区对纪检、司法等单位公务用车实行了GPS定位管理,有效杜绝了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的发生。 强化执纪监督。该区对通过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获得的公车私用线索,做到有报就查、查实必究。在节假日期间,对发现公车封存不力的单位,区纪委监察局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公车私用行为,一经查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2014年,全区共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11起,18人受到相应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2人,辞退1人,所有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岳凤明 杜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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