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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儿庄区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 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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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枣庄市台儿庄区司法局坚持“提、筑、强、严、抓、促”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发展,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

            一、提认识,充分重视党建工作开展。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将党建工作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抓业务与抓党建相结合,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形成了“党组书记肩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支部书记具体落实、普通党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筑阵地,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坚持把阵地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列入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整体布局,开辟了4间党员活动室,按照“庄重、美观、实用”的原则进行了装饰,制作党务工作版牌,相关制度按规定上墙,征订党报党刊等,为党员学习、活动提供了场所。同时,在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等设立“党员示范岗”,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带动工作水平提升。

            三、强队伍,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对全局党员组织关系进行集中排查,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工作台账,确保无失联党员。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选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完善了党内生活制度,实现了党内生活经常化、规范化。

            四、严制度,保障党建工作长效化开展。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发挥制度建设在党建工作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作用,以完善的规章制度促进党建工作开展。抽调骨干人员,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执行一个”的原则,相继完善了总支、支部学习会议制度、交心谈心制度、党务工作经验交流制度、党务工作汇报制度、学习及党支部活动考勤制度、党建工作宣传报道制度等10余项制度,创新了党建工作载体,保证了党建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五、抓活动,提升党建工作实效性。区司法局以具体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准则》《条例》学习活动活动,将每周五定为集中学习时间,采用班子成员领读、集中讨论、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加强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党员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党员队伍思想政治水平不断提高,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得到巩固。

            六、促结合,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一是发挥党员职能优势,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组建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深化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开展助力企业发展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岗”作用,带动公证服务整体水平提升,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城乡行”活动,继续推广“点援制”“一案六卡”制度,健全援助网络,降低受援门槛,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援助“绿色通道”畅通,做到“应援尽援”。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维稳能力。依托区医院、区信访局“律师会客厅”,安排党员律师值班,做好信访、医患纠纷调解。深化社区矫正“643”工作模式,实施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普法宣传效果。组建法律宣传党员先锋队,依托 “台儿庄司法”微信公众平台,结合党员“双报到”、第一书记等工作,深入社区、村居、机关等开展普法宣传。(李锋  杜军)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