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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涧头集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案件法理并用解矛盾 事故纠纷获赔偿 近日,涧头集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事故纠纷引起的案件,有效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村民曹桂侠在临沂市恒吉建陶有限公司上班,工作中伤及右手,致使右拇指末节离断等,在医院进行治疗,后法医评定为七级伤残。伤者认为,自己是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受伤,恒吉建陶有限公司应该为此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要求该公司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00000元。恒吉建陶有限公司认为可以承担责任,但赔偿数额过高,只愿意赔偿50000元。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僵持不下,互不让步,最后双方来到司法所请求调解。 案件受理后,司法所采取了“背靠背”、“面对面”等调解方法,圆满解决了矛盾纠纷。 第一,了解案情、找准关键。司法所调解员在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准确抓住了双方争议的关键在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上。 第二,围绕争议,各个击破。针对赔偿金额这个关键,调解员分别对双方进行了单独的调解劝说,认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内容,从法理和道德的角度向事故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分析,晓知以情,动之以理,建议双方各让一步,待双方情绪缓和之后,面对面商讨赔偿事项,经过多轮调解,做通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第三,签订协议,完成调解。在尊重法律和事实的情况下,促成事故双方对其工伤伤残补助事宜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1、曹桂侠因伤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由恒吉建陶有限公司全部付清。 2、由恒吉建陶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曹桂侠各项补助共计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在协议生效后一次性付清。 3、今后,曹桂侠自行负责伤残的后续治疗及康复等事宜,恒吉建陶有限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当事人若有异议,由代理人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4、双方自愿终止劳动关系。确认不存在其他劳动争议。 5、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双方保证自觉履行,永不反悔。 6、恒吉建陶有限公司为曹桂侠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由恒吉建陶有限公司支取,曹桂侠提供必要的理赔材料。 7、本协议由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委会存一份。对此,事故双方均表示满意。 最终,这次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李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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