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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责条例》的关键在于严于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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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问责条例》的关键在于严于律己,党员领导干部唯有严格地遵守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条例,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办事,把该打的板子狠狠地打下去,才能体现出制度的权威性和生命力,才能不让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

      一、以思想自觉引领严以律己用权,把《问责条例》落在实处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正,行动才能实。抓好《问责条例》贯彻落实,就要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在打牢思想根基上花足力气,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一要把学习教育摆在首位。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走向深入,《问责条例》贯彻落实要与“两学一做”结合起来,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放在首位,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切实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二要把修身做人作为根本。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按照《问责条例》要求律己用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在修身做人上有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觉悟、更高的境界,要照着规矩好好干。遵守规矩,前提是要心怀敬畏。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管职位和权力有多大,都要清醒地认识到,“共产党员没有任何特权”、“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有权不任性”,要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不能脱轨,更不可任性,决不能将权力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决不能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决不能成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特殊人。三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是一个政党安身立命的生命线。我们党从成立之初的50多名党员,发展到如今拥有430多万基层党组织、8700多万党员,靠的就是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恪守党规党纪,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恪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决不允许”和五个“不允许”,始终按党章做、按纪律来、按规矩办。

       二、以检身正己保证严以律己用权,把《问责条例》贯穿始终

           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之。《问责条例》体现辩证统一,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又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把《问责条例》作为“紧箍咒”、“防火墙”和“清醒剂”,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警醒自己,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一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见贤思齐。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杨靖宇、赵尚志、左权等一批抗日英烈,为保家卫国前赴后继,不惜流血牺牲;在和平建设时期,雷锋、王进喜、焦裕禄、孔繁森等一个又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典型人物,为建设新中国、实现中国梦,与时俱进、发愤图强。我们要认真学习老一辈革命家和先烈们的崇高风范和英雄事迹,积极汲取他们的精神养分,自觉查找差距改进不足,切实增强忠诚意识,提高严以律己用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自省防范。最近,中央、省委都发文要求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聚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总结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周永康等人之所以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根源在于思想上丢魂、信念上动摇、精神上缺钙、忠诚上背叛。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今天,面对各类诱惑和挑战,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经常用《问责条例》这面镜子照照自己,用党规党纪这把尺子衡量自己,坚决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切实筑起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三要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注重实效。问责的关键在用权,用权的根本在严于律己。从大的方面来看,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必须破除“为尊者讳”的特权思想,彻底摒弃“摆谱”心态,从源头上铲除滋生特权思想的土壤,制住权力越界的“冲动”,消灭疏远群众的“官气”,自觉用条例约束自己的言行,模范带头遵守条例;从细节来看,对照日常工作纪律,看看有没有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的情况;有没有上班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的情况;有没有不严格执行请销假、请示、报告制度的情况;有没有不认真履职的情况。要在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的警醒触动下,对照检查自己身上的苗头隐患,聚焦问题、找准靶子、点中穴位,不断唤醒并坚定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检身正己、防微杜渐、立行立改,确保《问责条例》贯穿始终。

       三、以自觉担当落实严以律己用权,把《问责条例》作为引领

          《问责条例》贯彻学习,不仅要靠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自律,更需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牵头带总、示范引领。《问责条例》的制定出台,其对象就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这是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一大实招、严招。作为“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要压实主体责任,扛牢一岗双责,带头以上率下。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党章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总书记明确指出,之所以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就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主体责任就是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就是首要任务、重大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职责。如果主体责任缺失,缺乏党委(党组)的有力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就难以得到质的改善,党员干部也就容易懈怠松劲、失规失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起第一责任,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要扛牢“一岗双责”。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自觉承担起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做到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落实,,真正把肩上的政治责任扛牢扛实;要树立领导责任意识,定期分析各岗位廉政风险,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现的苗头问题,要敢于瞪眼、红脸甚至唱黑脸,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示范效应。三要坚持以上率下。毛主席有一句名言,叫做“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是经过中国革命实践检验的真理,也同样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之所以能取得重大进展和成效,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蔓延,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这与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政治局领导同志坚决彻底地“从我做起”、一以贯之地模范带头密不可分,也与广大领导干部自觉恪守、坚定执行密不可分。我们当前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也离不开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以上率下,而且要锲而不舍、一抓到底。我们要胸怀大局、淡薄名利,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带头改作风、正作风,团结带领干部群众一起苦、一起干,让严的精神、实的品格在更多的党员干部身上扎根,让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转变。 (台儿庄区林业局  李祥辉 )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