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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荐】大气污染治理动真格!枣庄“气质”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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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环保厅公布了2016年二季度17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排名,枣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十,同比改善幅度全省第一;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422万元,全省排名第四。
      而在第一季度,枣庄是全省重污染天数达到26天,全省最多;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17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三,因空气质量恶化需上缴96万元生态补偿金,是山东仅有的两个被“罚”的城市。
      “当前大气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障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已无路可退。”4月26日,枣庄市环保局局长郝荣平在枣庄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说。
      一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在枣庄拉开大幕。
      “气质”遭遇“重拳” 枣庄下定决心治理大气污染
      3月中旬,山东省环保厅公布2016年2月全省17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排名,枣庄“气质”五项指标全省最低:“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12天,全省最少;重污染天数为9天,全省最多;细颗粒物浓度为115μg/m3,全省最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179μg/m3,全省最差;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9.03,全省最差,排名第十七位。
      还未从春节欢欣的过节气氛中缓过来,枣庄就遭到这记硬生生的“重拳”,猝不及防,却真实的摆在那里。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在3月17日的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大家要狠下决心,采取强硬措施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然而,行动刚刚开始,效果还未显现,枣庄就再遭“打击”。4月份,山东省环保厅发布全省一季度17城市排名,枣庄重污染天数达到26天全省最多,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倒数第三。
      4月13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根据出台的《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约谈办法(试行)》分别约谈了NO2浓度连续2个月恶化的滕州市政府、PM10浓度连续2个月恶化的台儿庄区政府、PM10和NO2浓度连续2个月恶化的枣庄高新区的主要负责人,对其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明确逾期整改不到位将启动问责程序。
      借助纪检监察力量,制定下发了《枣庄市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属地政府管理和“一把手”负责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管理责任,对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不力造成环境污染的,严格依照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枣庄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长亲自约谈3区(市)长,这在枣庄尚属首次。此时,网上有一些人仍在质疑,这是不是走过场?但更多的人看到的是枣庄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治理大气污染问题,“要动真格了”。
      百日攻坚+明察暗访 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枣庄市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5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环保局等26家市直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为枢纽,从领导构成、责任划定、专项管控、工作问责等方面,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建立了“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网格化监管模式。
      4月26日,枣庄市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议,研究部署了在全市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攻坚行动,通过综合施治、合力攻坚,推动枣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这次的“百日攻坚行动”中将大气污染防治放在突出位置,不仅标准上再提高,力度上也不断再加大,将会“全方位、无间隙、零容忍”地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除了工作指挥部的26家市直部门的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也共同参与进来,将共同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于是,我们看到:
      3月18日,市长李峰带队,采取不打招呼、不下通知、直奔现场的方式,对全市的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港口码头、道路保洁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4月14日,市长李峰、常务副市长石爱作分别带队,对各区(市)进行暗访督查,就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现场办公,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时限;
      3月18日至21日,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带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15个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市整改情况开展了无缝隙督查;
      4月6日—8日、5月13日—15日又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大气办等单位人员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暗查和“回头看”。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4件 处罚近900万元
      对于枣庄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同道多次强调:”必须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保护好我们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各级要坚持绿色发展、严格生态保护,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决不能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的发展。”5月24日又专门作出批示:“要再接再厉、持之以恒,强化措施、完善考核,努力实现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
      枣庄市政府在政策上先后出台了综合治理责任分工、约谈办法、责任追究办法、资金奖补等文件,行动上在进行日常监察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突击夜查、随机抽查和节假日错时检查等综合执法,启动实施了环保“百日夜查”、打击非法运输行为春季执法行动,对全市重点污染源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政策、行动相结合的大力度整治枣庄“气质”,今年以来,枣庄市对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使用企业、砖瓦生产企业、建筑工地、渣土车运输、加油站、环检机构等进行执法检查,共查处违法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使用企业、砖瓦企业25家,全市共查处无证露天采矿行为12起、超限和抛洒污染路面车辆85辆(次)、违规渣土运输行为385起,取缔露天烧烤70余处,清理排查非法港口码头52家、拆除13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4起,处罚金额893万元,并开出今年单件最高罚款100万元。
      山东省环保厅公布了2016年第二季度17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排名中,枣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10,同比改善幅度最大,为14.2%;“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56天;重污染天数2天。四项主要污染物PM2.5、PM10、SO2、NO2分别改善了12%、8.9%、38.5%和7.1%,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422万元,获奖数额列全省第4位。(张乔阳)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枣庄大众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