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二日游办 对大运河等旅行社进行通报记者今天从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了解到,近日,枣庄二日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运河等违规旅行社进行了通报。 6月30日,枣庄大运河旅行社导游王东、滕州畅达旅行社导游石瑜、枣庄海燕旅行社导游李娜和铁道游击队旅行社导游管庆苗在台儿庄古城带团中未携带地接导游证。 6月30日,枣庄凤凰假期旅行社导游周琦、枣庄中山青年旅行社导游宗珍和枣庄嘉华国旅导游陈雪未按规定佩戴地接导游证。 根据《枣庄二日游活动规范管理办法》(枣二日游字[2011]16号)和《枣庄市地接导游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对枣庄大运河旅行社及导游王东通报批评;扣除导游王东8分;对枣庄大运河旅行社罚款5000元。 对滕州畅达旅行社及导游石瑜通报批评;扣除导游石瑜8分;对滕州畅达旅行社罚款5000元。 对枣庄海燕旅行社及导游李娜通报批评;扣除导游李娜8分;对枣庄海燕旅行社罚款5000元。 对铁道游击队旅行社及导游管庆苗通报批评;扣除导游管庆苗8分;对铁道游击队旅行社罚款5000元。 对枣庄凤凰假期旅行社及导游周琦通报批评;扣除导游周琦4分;对枣庄凤凰假期旅行社罚款2000元。 对枣庄中山青年旅行社及导游宗珍通报批评;扣除导游宗珍4分;对枣庄中山青年旅行社罚款2000元。 对枣庄嘉华国旅及导游陈雪通报批评;扣除导游陈雪、4分;对枣庄嘉华国旅罚款2000元。 责令枣庄大运河旅行社、滕州畅达旅行社、枣庄海燕旅行社、铁道游击队旅行社、枣庄凤凰假期旅行社、枣庄中山青年旅行社和枣庄嘉华国旅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于7月15日前报到市二日游办公室。 特此通报。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古城台儿庄:邳庄镇种“鲜”卖“嫩”赚好钱[ 07-05 ]下一篇:台儿庄:古城迎来台湾媒体[ 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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