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枣庄市台儿庄区邳庄镇围绕创造廉洁高效的村务工作环境,重点推行村务公开“阳光五项制度”,规范“村官”的村务行为,收到良好成效。
“村官”用钱村民批。该镇实行村级财务“村财镇管”,对原始票据实行“三人联签”制度,规定每季度末对本季度所有费用进行审核,对不合理支出不予入账,核报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村主任、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否则镇会计中心不予核准。联签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村官”决策村民审。推行村务重大事项“民主恳谈”制度,严格规范重大村级事务的决策程序,切实做到“会前沟通出题、村两委讨论确定、群众投票决定、群众代表监督查询、结果公示亮底”。
村务公开村民点题。对村级财政收支、公益事业建设、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群众关注的事项等进行细化,改变由村干部确定村务公开内容的做法,在村务公开前由群众点题,群众点什么,就公开什么,使村务公开让群众心服口服。
村务疑问村民质询。村民对村级事务不了解或有疑虑的,可向村干部提出,向相关负责人询问,要求其解释、答复,并对答复结果进行监督审核。对村干部回避或回答不清的,由村民议事会调查,将结果公布于众。
“村官”勤廉村民评。实行民主评议“村官”制度,村“两委”成员通过年初承诺,年中、年末述职述廉,分别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评议。镇党委每半年对村班子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勤廉考核情况,确定村干部的工资和奖金。(黄希刚)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