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到来之际,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和教育,确保春节期间社会稳定,近日,台儿庄区各司法所分别组织开展了春节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此轮节前教育学习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总结了前段时间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情况,对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同时给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相关法律学习资料,让他们在春节期间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同时对矫正对象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明确身份。要求矫正对象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二是服从管理。要求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自觉遵纪守法,务必遵守报告、请假、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规定,结交品行端正的朋友,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珍惜自由,努力工作。三是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平时在家多收看法制节目,使教育学习方式趋于多样化,提高法律意识,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四是加强沟通,融入社会。希望矫正对象加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工作生活上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同时做到融入社会积极就业。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社区矫正人员了解了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识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春节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打下了良好基础。(李秀娟)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