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第4期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2016年下半年,枣庄共有4项,包括畜禽肉及其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蜂产品等在内产品出现抽检不合格的情况。
据了解,2016年下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畜禽肉及其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肉制品、食用油及其产品、蔬菜制品、水果产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冷冻食品、膨化食品、饮料、水果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茶叶、酒类、冷冻饮品、蛋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调味品、坚果炒货等25大类共3682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和加工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3614批次,不合格产品68批次,合格率98.15%。
其中,枣庄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生产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畜禽肉及其副产品
山东贵诚集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薛城店出售的鸡肫中氯霉素不合格;
水产品
枣庄市市中区新华市场摊位号南一排23号的马洪海出售的黑鱼中孔雀石绿(包括隐性孔雀石绿)不合格;
鲜蛋
滕州市滨湖世纪华联超市出售的鸡蛋中恩诺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不合格;
蜂产品
山东贵诚集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薛城店出售的洋槐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张乔阳)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