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规定和我市确定防空警报试鸣日制度,区政府决定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1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
二、试鸣区域:区及涧头集镇、泥沟镇、马兰屯镇驻地。
三、试鸣警报种类及持续时间。试鸣警报分四种:空袭预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灾情警报。
(一)空袭预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为一长声,时间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时间2分钟。
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试鸣防空警报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对中、小学生的宣传工作。区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自9月14日至17日要在黄金时段播出此通告。各通信公司要在9月18日前向网内用户发送警报试鸣文字信息。广大群众在鸣放警报时不要惊慌,维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