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古城台儿庄 >> 古城要闻>>正文内容
  • 台儿庄四举措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进入后台编辑
     

            随着夏季到来,气温升高,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将进入易发期和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台儿庄区四措并举加强和改进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打造夏季校园平安。

            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管理责任。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广泛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是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教育安全科利用手机微信、短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预警信息平台,发现疫情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健教师(校医),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校园公共卫生风险。
            采取多样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教委要督促学校(幼儿园)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宣传日、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要注意结合不同季节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和营养,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家长学校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取得社会各界支持,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健全职能机构,强化条件保障。各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职能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健教师(校医)。定期开展相关管理人员和保健教师(校医)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与业务水平。要加大投入,安排充足经费,用于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设施设备建设及开展各项工作。

            畅通举报渠道,完善考核监督。区局安全科要依据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外购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卫计委《学校卫生综合评价》,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督促学校(幼儿园)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履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切实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严格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四查”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完善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对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注意饮用水管理,主动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帮助,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鼓励学校(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实现学校(幼儿园)和家长间的良性互动,努力营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张浩 靳欣)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