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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儿庄区“五指聚力”强力推进“树师德、正师风”有偿补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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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保持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教育行风,台儿庄区采取有措施强力推进“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开展。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充分认识教师有偿补课的社会危害性,强化组织领导和主体责任。区教体局、镇街教委、各校园均成立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督查组设置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制定督查机制,坚决执行责任追究制。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镇街教委、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新学期开学的时机,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及时组织校长和教职工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三、加强管理,自查自纠。持续开展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排查活动,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镇街教委、各学校要建立工作台账,在媒体、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回应。各中小学要结合自身实际,校长要落实好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既抓当前、也管长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坚持常抓不懈,决不放松,久久为功,切实刹住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营造良好的教风、师风、校风。

      四、部门联动,检查监督。区教体局积极争取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也可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形式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工作。重点检查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监督方式、问题受理、案件查处以及督学督导工作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诱导、逼迫学生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培训机构或补习班讲等情况。

           五、落实奖惩,问责追究。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文件印发)、《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号)等文件,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称号及待遇,并予以通报。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再做出行政处理。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靳欣  张浩)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