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台儿庄区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山东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积极响应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切实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二、实施要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台儿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面对疫情,台儿庄区铁壁防御,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01-26 ]下一篇:台儿庄区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图)[ 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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