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台儿庄警方呼吁返乡来台人员及时登记2020年1月27日,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发布《警方通告》,呼吁从疫区或途经疫区来台人员(含台儿庄籍在疫区工作、学习、旅游、务工返台人员)请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或拨打110进行报告登记。 《通告》全文如下: 为全力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告登记 从疫区或途经疫区来台人员(含台儿庄籍在疫区工作、学习、旅游、务工返台人员)请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或拨打110进行报告登记(电话附后); 二、服从防控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医疗卫生秩序、社会秩序,自觉服从公安民警、辅警、医护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交通运输管理人员、社区和村居工作人员的检查和安排。 三、严禁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实施下列行为: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拒不执行相关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 (二)扰乱医院医疗秩序、伤害医护人员的; (三)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人员的检查和安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 (五)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 (六)编造与疫情等有关的不实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不实信息而故意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扰乱疫情防控、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上述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 2020年1月27日
附:台儿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24小时举报电话 台儿庄卫生健康局 0632-6686672 15666710018 运河街道办事处 0632-6611891 13963200103 邳庄镇人民政府 0632-6851222 19806329055 马兰屯镇人民政府 0632-6711118 15949947070 张山子镇人民政府 0632-8025721 8025720 13581106586 涧头集镇人民政府 0632-6751010 18863202977 泥沟镇人民政府 0632-6511123 6511129 15306326679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注意啦】枣庄市发现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 01-27 ]下一篇:【图片新闻】涧头集镇多措并举防控疫情[ 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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