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7个单位荣获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台儿庄1个近日,山东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确定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公布了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我市市中区等9个单位荣获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市中区税郭镇等8个单位荣获全省“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名单如下: 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一、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枣庄市市中区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 枣庄市薛城区常庄街道 滕州市龙泉街道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东盛社区 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徐楼社区 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华阳社区 滕州市龙泉街道滨江社区 滕州市北辛街道文化路社区 二、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 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官地村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雷村 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金陵寺村 滕州市东沙河街道耿楼村 滕州市南沙河镇北池村 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图文】邳庄镇做好“加法”,深入开展“E码通”推广使用工作[ 11-09 ]下一篇: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拆违控建不停歇 提升人居环境再发力…[ 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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