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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荐】枣庄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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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和枣庄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全力整治学生违规使用车辆行为,提升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各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足开好安全教育课,落实“1530”安全教育常态化提醒机制,针对不同学生年龄段开展 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通过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对学生开展警示教育,时刻警钟长鸣;加强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用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对违法骑行车辆的进行劝阻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家校沟通,统一家长和学校思想认识,共同帮助学生合法合规选择交通方式上下学,向家长发放倡议书,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引导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交通安全习惯和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全面摸排学生交通方式,建立学生交通安全台账。严格落实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上放学接送交接制度。建立学生上放学交通方式台账,逐人、逐班进行摸排,班主任掌握学生家庭及其分布基本情况,对本班学生出行方式做到一口清。鼓励学生徒步出行、健康出行、文明出行,以利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减少交通事故。距离学校较远的学生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由家长接送。各学校要教育学生、引导家长不乘坐无运营资质的“黑车”,在校门口公布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信息要及时转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全面清查违规使用车辆,扩大校车服务保障。每学期开学后,开展为期1个月的中小学生违法骑行专项整治行动。对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18周岁以下驾驶机动车辆的学生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格禁止青少年学生违法骑行行为。学校、公安以及家委会联合在校门及其两侧路口处对违法骑行的学生车辆依法查处,对违法骑行学生交由学校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责令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拒不接受批评教育的依法查处。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进校车服务保障模式运行,办好枣庄市惠民实事,提升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能力,新增校车11辆,定制公交线路49条,周末班车87辆。积极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定制公交线路和周末班车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加强乘车安全教育,组织乘车安全演练。

      全面加强校园周边治理,保障学生往返交通安全。教育部门督促学校错时上放学,错开交通高峰期,减少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转让、挪用校车标牌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对违规停车、长期占用停车位等乱象及时进行整治,对超速、超载、随意变道等现象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处置力度。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对其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城管部门规范城市道路校园周边学生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合理规划校园周边停车位。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上放学时段、路段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部门责任,优化完善校园周边道路标志、标线和设施,科学规划路权和通行规则;在学生上放学期间,校园周边路段增加渣土车、搅拌车、洒水车等重型车辆限行(绕行)标志,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陈星)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枣庄大众网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