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主动认领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 创新事项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推行更多便民利企举措,提高登记服务质量,区自然资源局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涉及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材料,进一步精简优化。 为保障涉税业务“减证便民”措施落到实处,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区税务局深入研究,联合区大数据中心,利用枣庄市无证明服务系统查询纳税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家庭成员信息核查,对枣庄市无证明服务系统无法查询核实信息的,通过税务、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的联系人进行线下核查,确保纳税人申请办理事项快速及时办结。 同时,区自然资源局利用“台满意”宣传日及登记窗口公告等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度,不断提高业务办件率,持续增强群众满意度。(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