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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台儿庄城区范围内部分道路禁止货车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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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群众交通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台儿庄区城区道路货车限制通行政策,对城区范围内部分道路实行禁止货车停靠的管理措施。

    管理范围:运河大道(长安路至阿里山路路段,包括运河大道)以西、阿里山路(运河大道至省道231路段,包括阿里山路)以南、省道231(阿里山路至长安路路口)以东、长安路(省道231至运河大道路段,包括长安路)以北。

    对阻碍通行或拒绝驶离的,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秩序的地点停放。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台儿庄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26日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台儿庄公安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