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吴兆明:工造阚[愚]墓茔香炉记吴兆明:工造阚[愚]墓茔香炉记 [元代至正十三年(1353年)] 【按】 《工造阚[愚]墓茔香炉记》碑刻的历史解码与乡土叙事 立于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杜安村乡间的《工造阚[愚]墓茔香炉记》碑刻,以斑驳石面为卷,镌刻着元代至正年间的乡土肌理与家族记忆。这通不仅记录着阚氏家族祭奉之举的碑石,更串联起元代行政区划的变迁脉络、古村落地名的演化密码,成为解读鲁南地区元代社会生活与文化传承的鲜活实物史料。香炉分三层,残通高63厘米,底方座高31厘米,方宽37厘米,中层香炉高26厘米。底座四周面有阳刻回纹,正面有阴刻记文。圆形香炉三足刻有兽首,上层为炉池(残)。墓塋之记,下为记文,共13行,最多行字13个。 一、碑刻文本:元代民间的孝思表达与家族谱系 《工造阚[愚]墓茔香炉记》的碑文以“墓茔之记”开篇,开篇“维大元国益都路滕州滕县故县乡杜埦村”的记述,清晰地锚定了事件的时空坐标。阚整与同室谢氏“思念父母之恩无穷可报”的真挚情感,催生了“工造香炉一座,坟堂之前永为供养”的行动,短短数语,将传统孝道文化融入民间丧葬礼仪,展现了元代基层社会对儒家伦理的践行。 碑文详细罗列的家族成员信息,是一份珍贵的元代乡土家族谱系。亡父阚[愚]、母亲刘氏与曹氏的名讳留存,长男阚整及妻谢氏,次男福源、显政、德善、德源及其各自配偶的姓氏记载,不仅还原了阚氏家族的宗族结构,更折射出元代鲁南地区的婚姻习俗与家族繁衍轨迹。而“至正十三年十二月十四父亲记日,同月二十母亲记日”的时间标注,结合石匠许头、李貌的题名,既明确了碑刻的立置时间,也留存了元代民间工匠的姓名信息,为研究元代基层手工业群体提供了具体个案。 二、行政区划:元代鲁南的行政建制与地理变迁 碑文“大元国益都路滕州滕县”的记载,精准印证了元代山东地区的行政建制体系。元代实行行省制,滕州隶属于“山东东西道宣慰司”下的“益都路”,这一表述在《元史·地理志》及《齐乘》等地方志中均有明确记载,是元代对今滕州地区行政称谓的权威印证。 从行政区划的变迁来看,至正八年滕州曾改属徐州路,至正十三年复归益都路,而碑刻立于至正十三年十二月,恰处于滕州复归益都路的时间节点,这一细节与史料记载高度吻合,成为验证元代行政区划调整的实物佐证。“故县乡”的标注,对应今徐州市贾汪区崮岘村一带,而“杜埦村”的地名记载,更是为地方古村落研究提供了核心线索。 三、地名演化:杜埦村的千年脉络与乡土印记 “杜埦村”是碑刻留给后世的重要地理密码。据《滕县志》、《峄县志》、《台儿庄区志》及地方文献考证,这一村名在明代演变为“杜安村”,后发展为“杜安集”,其地望对应今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杜安村,实现了古村落地名的古今衔接。 村名中的“埦”字,暗藏着古人对自然环境的认知与命名习惯,或与当地丘陵、土岗的地貌特征相关,体现了鲁南地区“依形命名”的乡土文化逻辑。从“杜埦”到“杜安”的演变,不仅是村名的文字简化,更折射出地域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成为研究枣庄地区村落演化史的鲜活案例。 四、文物价值:碑刻承载的多元历史意义 《工造阚[愚]墓茔香炉记》碑刻兼具文物、文献与文化三重价值。作为实物史料,它填补了元代鲁南基层社会的记载空白,其碑刻形制、文字风格、雕刻工艺,是研究元代鲁南石刻艺术的典型标本,碑文中的隶书字体兼具古朴与流畅,体现了元代民间书法的审美特征。 作为文献载体,它串联起行政区划、家族谱系、地名演化三大核心线索,将宏观的行政变迁与微观的家族生活紧密结合,为元代社会史研究提供了不可替代的乡土个案。而碑刻所承载的孝道文化、宗族观念,至今仍在鲁南地区传承,成为连接古今的文化纽带,彰显了传统乡土文化的生命力。 五、历史脉络:乡土记忆的双重印证 一方碑刻,半部乡土史。《工造阚[愚]墓茔香炉记》以石为媒,将元代的行政建制、家族伦理、地名演化浓缩于方寸之间。它不仅是阚氏家族的乡愁印记,更是鲁南地区元代社会生活的缩影。透过这方斑驳的碑石,我们既能触摸到元代基层社会的文化脉搏,也能读懂古村落的千年传承,而这正是民间碑刻作为“活着的历史”的独特价值。 这份香炉碑记是杜安村厚重历史的第一手实物证据:它确立了杜安村在元朝至正十三年(1353年)已存在且有稳定的行政隶属,比明代记载更早更直接 。 碑文中的阚姓与杜姓,与如今杜安村及周边(如阚庄村李姓、唐姓)的宗族脉络相互印证,勾勒出村落世代繁衍的图景。 杜安村不仅是元代供养碑的故乡,更是近现代红色文化的重要地标:华野八师成立地、运河支队交通站。这份元代的孝思供养与近现代的红色烽火,共同构成了村庄完整的历史年轮。 工造阚[愚]墓茔香炉记原文 墓茔之记: 维大元国益都路滕州滕县故县乡杜埦村①阚整同室谢氏,思念父母之恩无穷可报,谨发[善心],工造香炉一座②,坟堂之前永[为]供养③,吉庆者。 亡父亲阚[愚],亡母亲刘氏、曹氏 长男阚整,妻谢氏 次男福源,妻张氏 次男显政,妻张氏 次男德善,妻祝氏 次男德源,妻□氏 至正十三年十二月十四父亲记日,同月二十母亲记日。 石匠 许头 李[貌] 注释:① 维大元国至正十三年岁次癸巳,(句首“维”为发语词,表时间起兴;“大元国”即元朝;“至正”为元顺帝年号,“至正十三年”对应公元1353年;“岁次癸巳”为干支纪年,癸巳年。)孟秋朔日或“吉旦”,“孟秋”指秋季第一个月(七月),“朔日”为初一。 ② 杜埦村的历史定位:大元国:元朝正式国号;益都路(治今山东青州)是元代山东核心行政区;滕州、滕县(今山东枣庄市滕州市),元初隶益都路,至正八年曾改属徐州路,十三年复归益都路。大元国益都路滕州滕县”,是元代对今山东滕州地区的行政称谓。元代实行行省制,滕州隶属于“山东东西道宣慰司”下的“益都路”。这一称谓在《元史·地理志》与后世地方志中均有记载;故县乡(今徐州市贾汪区固县村);明万历《滕县志》记载:“固县乡(亦作故县乡),元代设乡,定名固县乡。“固”为“故”之音转,取“稳固、旧有”之意。“杜埦村”这一地名在地方志中亦有迹可循。据《滕县志》及地方文献记载,今滕州西南部一带在元代属“故县乡”,“杜埦”之名或与当地古地名“杜安”有关。杜埦村在明代演变为“杜安村”,后又发展为“杜安集”,其地望在今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杜安村。村名中的“埦”字,或与当地地貌(如丘陵、土岗)相关,体现了古人对自然环境的命名习惯。 ③ 茔上造香炉一座坟堂之前永为:“茔”指坟墓;“造香炉一座”即建造一座香炉;“坟堂”指坟前的祭祀供堂,“香炉”为祭祀器具;“永为”即永远作为……之用。)此类碑记常见于民间家族祭祀,记录功德、传承孝道。 参考文献:1、《元史·地理志》2、《滕县志》(明清及近代版本) 3、《台儿庄区志》(杜安村历史沿革考) 4、元代碑刻研究相关学术论文。 [附:原石图、拓本]
香炉记原石全图
香炉记原石局部 1
香炉记拓本(葛龙飞)
香炉记原石局部2 吴兆明 著《台儿庄历史文化丛书·碑刻拾録》 (古城台儿庄网社教部编辑) 上一篇:《贺全市党建引领老干部工作质量发展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示…[ 04-27 ]下一篇:徐福堂:春暮八美[ 04-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