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台儿庄:落实禁烟规定 创建无烟单位为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连日来,台儿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及监督执法工作的特点,迅速行动起来,在全所范围内开展了“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自查活动,对单位控烟工作进行突击检查,要求全体监督员严格落实禁烟规定、创建无烟单位。 近年来,台儿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一直高度重视禁烟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禁烟相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市、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内开展的禁烟工作,专门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所控烟巡查员和各科室的控烟监督员,将职责及分工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完善制定了控烟实施方案、单位控烟管理制度、控烟监督员及巡查制度等,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和教育,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确保办公楼内全面禁烟,控烟取得实效。同时,还在《台儿庄周讯》等媒体发布了禁烟倡议书,倡议广大市民行动起来,拒绝烟草,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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