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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城台儿庄:多举措夯实青少年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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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台儿庄区司法局全方位、多层次寻找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发挥在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措并举,预防在先,努力培养青少年现代法制新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作用,把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一是抓好以基层法律工作者为骨干的宣传队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把普及和推广的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对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抓好学校这个青少年安全保护的重点区域。组织法律志愿者先后到中小学法制进校园活动,开展了《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等系列法制进校园巡回演讲活动,深受师生欢迎。三是抓住家长这个重点宣传对象。通过联合学校召开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件等形式,让学生家长详细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律知识。四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突破口,重点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守法行为的养成教育,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四是充实、调整了全区法制副校长队伍。分别从各镇街选拔有丰富经验的司法所长、基层法律工作者任各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为所在学校学生上法制课,使在校学生100%接受法制教育。五是加强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工作。聋哑、智障青少年领域的普法教育是历年来各地普法的盲点,区司法局针对这一工作弱点,大胆探索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工作“金钥匙”。在全区聋哑、智障青少年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开展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工作各项规范,开展了特教普法工作。以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教育阵地建设为依托,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扎实开展全区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工作。聘请心理咨询师5名,组织开展法制学习160人次,法治实践210人次。2013年4月,建立了占地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80平方米的台儿庄区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设立了法治课堂、图书室、心理咨询室、数字普法活动室。全面推行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123”模式。 “1”,即建立一个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2”, 即配备两名教师,“1+1”授课,采用一名法制讲师和一名手语老师共同授课的方式,为聋哑青少年讲授法律知识;“3”,即学校、家庭、社会协调配合,共同促进工作开展。为加强聋哑、智障青少年的普法工作,台儿庄区司法局多管齐下,开展了“教”、“听”、“看”、“写”、“画”“赛”学校教育活动,注重家校联系,拓展社区教育,强化了教育效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和效果,在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上取得成效。

            应援尽援,服务民生,全力畅通青少年维权绿色新通道。该区司法局着重完善了法律援助服务网路,先后在部门、学校、企业、镇(街)等22个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区211处村(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构建起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三级服务网络,打造了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去年以来,在全区开展了“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活动,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构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使广大受援人能够就近就地申请法律援助。此外,我们还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了对法律援助受援人的跟踪服务制度。通过公布监督电话、发放援助质量卡、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了解法律援助情况,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在形成现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还采取了特事特办等措施,坚持做到“三优”,即优先接待、优先受理、指派素质优良的律师承办。一是把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审查法律援助的条件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降低援助门槛,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及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不予审查经济状况;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关爱青少年的工作合力。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步上升态势,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区司法局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与区检察院、区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从原来的审判阶段前移到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对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特定人群的合法权益的维护将更加有力;三是完善制度,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未成年人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2013年,区司法局在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一站式”解决纠纷制度同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援助案件,加大援助力度。落实集体讨论未成年人援助案件、跟庭旁听未成年人援助案件等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援助案件的管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开通,使之充分地享受了法律的阳光雨露,为其更好地融入和谐社会大家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求真务实,落实帮教,为青少年撑起法律保护伞。一是加强对回归青少年进行跟踪帮教。加强了各镇(街) 关工委、安置帮教工作站建设,对辖区内的回归青少年上门走访,并与相关部门采取了帮教措施,以结对帮教的形式开展了长期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二是深入开展了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特殊“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不定期为特殊“留守儿童”进行文化、心理、法律知识等辅导工作,从生活、心理、思想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避免此类“留守儿童”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用爱心来温暖他们的心灵,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三是做好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生存状况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犯罪、帮扶教育等工作。继续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有计划地开展社会帮教活动,关爱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的成长。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台儿庄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