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运河龙舟赛将于端午节在台儿庄古运河举办为打造“江北水乡 运河古城”城市名片,挖掘运河传统体育文化特色,积极发挥“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台儿庄古运河举办枣庄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运河龙舟比赛。 (附)枣庄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运河龙舟比赛竞赛规程 枣庄市体育局 枣庄市港航管理局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枣庄市体育总会 台儿庄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台儿庄区体育局 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 三、竞赛日期、地点 日期:2014年6月2 日上午8:30开始比赛(端午节) 地点:台儿庄古运河 四、竞赛项目 大龙舟(16人+2人)300米直道竞速,设男子组别。 五、参赛单位 各区(市)、枣庄学院、枣庄职业学院、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 六、参赛办法 (一)以单位形式报名参赛。 (二)参赛者年龄在18—45岁,具有本代表队所在行政区内有效身份证件。参赛人员须经区(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熟悉水性,且有穿衣游泳200米以上的能力。 (三)参赛运动员应提交自行办理的户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证明。 (四)各参赛代表队运动员服装样式、颜色必须一致。比赛时必须穿救生衣。 (五)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20人(包括鼓手、舵手各1人,划手16人,替补选手2人)。 (六)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代表队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订的《龙舟竞赛规则》。 (二)大会提供统一规格的标准龙舟、舵浆、划桨和其它配套装置。 (三)比赛只能用坐姿。 (四)比赛办法和抽签: 1、比赛根据报名情况,决定竞赛办法。 2、分组抽签在赛前技术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抽签赛前30分钟进行。 八、录取和奖励 比赛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和奖金。其中: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2000元;第六名:1000元。大会另设“优秀组织奖”。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台儿庄:办服务礼仪大赛 喜迎中国旅游日[ 05-14 ]下一篇:区林业局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三思、三观”学习讨论会(图)[ 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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