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儿庄区纪委对泥沟镇违反三夏秸秆禁烧工作纪律的通报 2014年6月17日,中共台儿庄区纪委对泥沟镇红东村村东收割后的麦田起火,过火面积370亩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委[2012]38号),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泥沟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给予包管区的泥沟镇信访室主任王可伦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针对以上问题,泥沟镇党委、政府给予红东管区主任贾传庭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给予红西村支部书记王成国免职处理,红东村支部书记邓广华停职处理、扣发6个月工资;给予红西村机关包村人员戴思勤、红东村机关包村人员龚安宇分别扣发6个月工资处理,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检讨。 通报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格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落实整改。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全力做好下一步工作。对工作不力,存有问题隐患,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要严格追究,严格惩处,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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