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区运河沿线的滩涂上出现非法建设石子加工(筛选)场点。这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违反了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破坏了运河生态环境,严重危及河道防洪安全。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运河滩涂内非法建设的石子加工(筛选)场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区政府决定自9月18日至10月31日对全区范围内运河滩涂非法建设经营的石子加工、(筛选)场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确保南水北调调水水质安全。
二、各石子加工(筛选)场点自收到《限期拆除运河滩涂非法石子加工(筛选)场点的告知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设、生产行为,并在9月25日前自行拆除石子加工(筛选)设施设备。逾期,区供电部门停止电力供应。
三、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区政府将组织公安、国土、水务、环保、工商、港航、交通运输、韩庄运河及相关镇(街)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依照相关法律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对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辖区运河滩涂内建设有碍行洪的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乱打乱建行为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632-6611054(韩庄运河水利管理局)。
特此通告。
2014年9月18日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