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记者从枣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获悉,9月1日起,在枣庄市范围内取消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纸质版),以身份证、电子优待证替代纸质老年优待证,已办理的纸质版老年证继续有效。
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同等优待服务,各市互认,全省通用。
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申领流程为:
1.手机通过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登录。
2.在“爱山东”APP首页,点击搜索框,输入“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办理”,找到该服务并进入申领流程,按照页面提示申领即可。
据悉,老年人优待政策主要有:
(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二)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三)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的,优先安排住院;市外老年人来枣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
(四)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免购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60—64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五)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
(六)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等。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