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近日将集中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巩固省病媒生物防制技术评估成果,完成国家卫生城“除四害”达标工作,根据枣爱卫办字【2016】13号文件要求,区爱卫办决定从7月24日至7月3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具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除四害”达标工作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必备条件,也是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控制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任务,确保“除四害”工作取得实效。
二、职责分工
(一)镇(街)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对本辖区“除四害”工作负总责。负责本辖区“除四害”工作,组织本辖区居委会(村)及辖区单位做好单位、公共场所及相关区域除“四害”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服从所在街道办、居委会(村)的安排、调度和监督检查,自觉完成防制任务。
(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住建部门负责对公厕、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及道路、公园、绿地、地下管道等场所“除四害”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对建筑工地及物业管理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城管部门负责市容秩序整治工作,取缔马路市场和店外经营,规范城区摊点群、早夜市、露天烧烤秩序,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写乱画、乱贴乱挂及违法广告牌匾。
3、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宾馆、旅馆、美容店等公共场所及医疗机构“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四害”密度检测,掌握本底资料。
4、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从事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业户“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商务部门负责对商贸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生猪定点屠宰等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6、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7、交通部门负责对车站等窗口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管。
8、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托幼机构“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9、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负责做好“除四害”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工作。
10、财政部门负责对达标工作中的重大活动和一些必需的专项经费给予全力保障。
11、其它部门、单位依照工作职责,在镇(街)统一组织下,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三、相关要求
1、进行“四害”密度调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全面的“四害”密度监测,掌握“四害”密度资料。
2、准备消杀药械。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补充、购买除“四害”消杀药械,为统一消杀做好准备。
3、集中消杀时间。7月24日至7月30日全区集中时间、人力、物力集中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达到全覆盖的杀灭效果。
4、做好自查及上报工作。各镇(街)、各部门单对除“四害”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清理残留药物,确保安全和不污染环境,并将每天消杀工作情况于当日下午四点前按附件要求上报区创城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消杀后的密度监测,对不达标单位及时通报。区创建国家卫生城指挥部办将对全区开展除“四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消杀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台儿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台儿庄区运河街道“三精准”强化暑期教师培训[ 07-21 ]下一篇:【推荐】枣庄全市旅游行业明码标价 价格违法将被罚[ 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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