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重磅!枣庄打响治理城市违法建设3年攻坚战 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枣庄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从现在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
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宋丙干在宣读《枣庄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时指出,2017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建成区违法建设调查摸底、统计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12月底前,完成60%以上治理任务,基本完成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做好深化治理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工作。
据介绍,此次治理的范围是: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建成区范围内,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
据了解,此次治理的重点是:在抓好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中所列治理重点的同时,着重治理好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二是列入“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区域的违法建设;三是擅自在街道两侧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严重影响市容的。临时建筑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按照许可内容建设或者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违法建设;四是擅自侵占城市山体山林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五是2014年以来,住建部和省规划督察遥感、土地卫星遥感发现的违法建设。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就做好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强调了5点意见。他指出,从目前数据看,全市违法建设面积达230万平方米,从城市到农村,几乎随处可见、抬眼便是。总的讲,这种乱象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未批先建,非法占用土地私自建设;二是少批多建。批一层建十层、批九层建十层、批五幢建六幢,甚至超出规划许可的好几倍;三是变相违章。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借城中村改造、危房改造等搞变相房地产开发,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住宅小区、门面房等;四是乱搭乱建。趁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之机,抢建、偷建“隔夜楼”“楼上楼”,企图获得拆迁补偿。这些问题已经到了不治不行、非治不可的地步,各级各部门必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强力开展治理工作,坚决遏制违法建设,促进城市容貌大改观、城市形象大提升。
李峰强调,要注重问题导向,全面打响城市违建治理攻坚战;要注重把握时序,稳步实施治理;要注重科学施策,依法开展治理;要注重搞好与创建国家卫生城、与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与园区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城乡管理水平;要注重协调联动,强化治理保障。
李峰指出,对新增违法建设,要坚持“零容忍”,即查即拆;对存量违法建设,区分不同情况,依法分类处置;对暂时不宜拆除的存量违法建设,厘清形成的背景和原因,实行堵疏结合、拆补并用,采取责令补办手续、依法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手段,妥善进行处置。
李峰表示,不管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多重、难度多大、情况多复杂,都要真正瞪起眼来,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对那些所谓“有势力、有背景、有靠山”的人和事,要敢于碰硬、严查深挖、一抓到底,真正让违法者受到惩处,让违建者望而却步。对暴力抗法、别有用心、蓄意闹事的,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及时介入,果断处置,依法严厉打击,真正拆掉不正之风、拆出法治权威。
宋丙干代表市政府分别与高新区及各区(市)政府负责人签订了城市违建治理“军令状”。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石爱作主持会议并就会议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才、市政协副主席黄涛出席会议。(《大众日报》客户端新锐大众记者 张环泽)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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