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发布案情通告,台儿庄两名网民因拍摄侮辱峄城交警大队执法民警的视频并上传到微信群中传播,被警方行政拘留。
2017年10月11日,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网安大队接网民举报:有人在“某某运输”微信群内发布传播侮辱峄城交警执法民警的视频。经工作查证,拍摄发布该视频的网民为台儿庄区的耿某彬和魏某明。11月7日,耿某彬和魏某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到峄城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并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明:2017年10月10日凌晨零时许,在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一山上,魏某明和耿某彬二人恶意使用手机拍摄了侮辱峄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执法民警的视频,并上传到“某某运输”微信群内进行传播。因涉嫌寻衅滋事,耿某彬和魏某明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言行都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法律底线不可逾越,肆意捏造事实、恶意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袁鹏)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