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枣庄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获悉,枣庄二日游办公室作出了对康辉旅行社及导游进行处罚的通报。
通报说:10月18日,枣庄康辉旅行社导游刘某在台儿庄古城景区带团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佩戴地接导游证,且态度恶劣。 根据《枣庄二日游活动规范管理办法》(枣二日游字[2011]16号)和《枣庄市地接导游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枣庄康辉旅行社通报批评,罚款3000元;对导游刘某通报批评,扣6分。责令枣庄康辉旅行社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到市二日游办公室。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