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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国家森林城市】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绿化苗木专项行动的通告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绿化苗木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盗窃、损毁绿化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促进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绿化苗木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绿化苗木管理,规范林业生产秩序,依法保护绿化成果,严厉打击盗窃、损毁绿化苗木、非法占用绿化用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绿化主管部门依法移交的案件,快立、快查、快破、从严惩处。尚构不成刑事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三、区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新栽植绿化苗木的巡查管护力度,对破坏绿化苗木的行政案件严肃查处。 四、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加大对城区绿化苗木的管护力度,对损坏城市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公安、林业执法人员加强值班巡逻,严密防范控制盗窃、损毁绿化苗木行为的发生。各镇街林业站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的巡查,对破坏绿化苗木行为及时制止认真严肃处理,对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并做好配合查处工作。 六、各镇街、村居要通过各种措施加强对新栽植苗木的管理,特别是枣台路、台韩路、206国道、台涛路、城乡主要道路及涛沟河湿地、平原农田林网、荒山造林等重点部位造林苗木的管护力度。 七、各镇街、村居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保护绿化苗木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全民依法护林的意识。 八、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入到保护绿化苗木的活动中去,积极向公安机关和绿化主管部门举报破坏绿化苗木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对举报属实有功者,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6611849 110 台儿庄公安分局 台儿庄区林业局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图片报道:“寻花问柳”请到台儿庄古城来(三)[ 04-07 ]下一篇:中华瑰宝 陶瓷绘画 烧制工艺 落户台儿庄芳慧堂(图)[ 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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