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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出台新举措规范“一日游”市场秩序台儿庄古城“一日游”以其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灵活自由的特点,受到国内外众多旅游者的青睐,逐渐发展成为台儿庄古城散客旅游的主要方式,且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为落实《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有效规范台儿庄区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台儿庄区旅服局出台新举措,以合同约定的形式来规范交易行为,使得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更为具体明确,经营服务和监督管理可望更规范有力。 台儿庄区结合“一日游”示范文本实际情况,针对旅游纠纷易发多发环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划分了合同双方责任。 一是取消购物、另行付费项目以及自由活动。规范低价招徕、行程中加点、强迫购物、收取回扣等 “一日游”活动中存在的较为普遍且严重影响旅游者利益的问题,也不允许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 二是遏制“黑社”、“黑导”及“黑车”、“黑驾”。针对“黑社”、“黑车”、“黑导”和“黑驾”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明确旅行社的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导游员的姓名和导游证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的姓名,并就使用无合法有效资质旅游车辆、驾驶员及导游员。 三是不可抗力情形下不支持调整行程、变更合同。为避免旅行社以调整行程、变更合同的形式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台儿庄区旅服局严格落实《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合同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以公平为原则分摊相应的费用。(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 徐义顺 张娟 李菲)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多管齐下做好社区普法工作[ 08-01 ]下一篇: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在全市交通系统执法考试中取得第一名[ 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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