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台儿庄区纪委:力戒出现“灰色地带”和“灯下黑”现象日前,台儿庄区纪委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纪律规定》,力戒出现“灰色地带”和“灯下黑”现象。 该规定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和内部管理规定。不得发表、散布、传播反对或诋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违反案件保密制度,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得擅自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的内容,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任何时候不得酗酒,任何时候不得接受镇(街)、部门和企业的宴请;不得利用办案之机,通过涉嫌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不得利用办案之机,收受他人各种钱物;不得在下级单位、工作联系单位或涉案单位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为确保内部纪律规定执行到位,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免予处分、不予处分的,可根据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或单独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杜文东 谢美慈)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台儿庄区“取经”烟台等地乡村旅游经验[ 05-28 ]下一篇:台儿庄区5家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 05-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