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枣庄将对在艰苦行业工作大学生进行学费补偿近日,记者从枣庄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鲁财教【2014】37号及鲁财教函【2014】16号文件精神,枣庄市将对在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大学生学费进行补偿。 本次大学学费补偿主要是执行2011届毕业生,同时2009届、2010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补偿数额以实际学费为准,原则上不上超过6000元。财政困难县主要是指省公布的省财政困难县,2010年枣庄市财政困难县有薛城区、山亭区、峄城区三个,目前进行补偿的主要是这三个区。 据记者了解,两类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大学学费补偿:一是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 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特别注意的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不享受补偿政策。 据了解,财政困难县是指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年进入省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范围的县(市、区),具体名单可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站查询。艰苦行业是指县以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公办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国有农(林)场、水电施工基地、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大学生村官工作纳入艰苦行业范围。 县区一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与本月底统一汇总、上报相关资料,待上级部门审核后,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对符合受助条件的大学生给予大学学费补偿。(孟令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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