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主持 研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等工作
5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等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邵军,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元祥,副市长赵联冠、霍高原、张兵、霍媛媛,市政协副主席艾百灵,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朱国伟,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中心城区管委会主任贾继湘,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尹克同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制定《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借鉴相关经验做法,细化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做到科学规范、可操作强。要做好《办法》的合法性审查,搞好相关程序对接,确保《办法》符合实际、符合法规、有章可循,并适时进行发布。要切实根据《办法》要求,统一各区(市)实施标准,按照程序认真操作,依法依规严格执行。要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群众、企业的知晓率,做好解释工作,形成广泛共识,努力营造理解、支持和配合《办法》实施的浓厚舆论氛围。
会议强调,各级要进一步强化对规划严肃性的认识,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统筹考虑房地产的区域定位,将全市各个区域整体纳入统一布局,切实发挥规划土地的引领作用。要明确房地产市场开发的性质和目标,根据市场需求搞好资源配置,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力度,盘活利用好现有房地产存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要强化房地产税费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搞好部门协调,缩短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房地产资金、企业、中介和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明确执法主体,创新执法手段;加强物业规范管理,搞好市场化运作,提高群众住房的满意度。要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政策调控和引导,不断提升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要积极争取多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尽快出台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市级部分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其他事项。 (赵充)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