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枣庄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期,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 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徐德斌违规收受单位同事礼金并操办其孙女娃娃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滕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教导员侯成文使用滕州市人民法院警务用车接送非执行公务人员到饭店就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滕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朱彤诫勉谈话。 3. 枣庄市高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周剑驾驶高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车辆因私到饭店用餐,且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台儿庄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马运中使用区残联公务车辆往返南京办理私人事务,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市中区中安集团鲁南装饰批发城违规向职工发放福利,田传昌作为鲁南装饰批发城经理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决不能有一丝懈怠。当前,“四风”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四风”的病原体并没有销声匿迹,一些违规行为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而且花样翻新,稍有松懈,就可能死灰复燃。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保持定力、持续加压,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纠正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公款违规吃喝等行为,廉洁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纳入纪律审查重点,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决不能让“四风”反弹回潮。(枣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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