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坚持“六个一”工作模式青少年普法工作显成效近年来,台儿庄区司法局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打造人员、阵地、中心、行动、宣讲、网络“六个一”工作模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人员”,指选齐配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区司法局以台儿庄法学分会成立为契机,牢牢抓住牵头负责法学分会的这一有利条件,整合公、检、法、司等法学、法律服务资源,将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的190名法学会会员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发挥“五老”在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的作用,为全区55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兼法制副校长,搭建多渠道、多形式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平台,由单项职能“各自为战”向多项职能“协同作战”转变,变“单兵种”为“合成军”,做到多支力量并举、并重、并抓,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地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一阵地”,指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做到了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 全区各中小学校普遍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普法公益宣传牌,张贴遵纪守法温馨提示,建立了法制宣传专栏、法制学习园地、法制宣传长廊、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和流动展板等,以灵活、新颖的宣传方式开展普法教育。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村(居)图书室覆盖作用,结合省市区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加强村(居)图书室建设,添加适合青少年阅读的法制类书籍,使村(居)图书室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中心”,指建立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教育中心。针对聋哑、智障青少年的普法教育长期处于空白的现状,以区特教中心为依托,2013年我们建立了全市第一家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教育中心。中心建筑面积280多平方米,设立了法治课堂、图书室、心理咨询室、数字普法活动室,灵活采用教听看写画赛“六字”教学法,推行“1+1”教学模式,即一名法制辅导员和一名手语老师共同授课。中心建立以来,累计开展集中授课17次,举办家长开放日活动43次,组织聋哑、智障青少年参与社区法制教育活动220人次,形成了以基地为主导,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平台的聋哑、智障青少年普法教育体系。该中心被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一行动”,指开展“法律服务校园行”活动。围绕“法治学校”创建,打造和谐校园,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均配备了1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上1堂普法教育课。同时,积极创新教育方式,相继开展了“学生带法回家”“小手拉大手”“模拟法庭”“法律进课堂”等活动,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格局。活动开展以来,全区55所中小学校举办法制文艺演出32场次、法律知识竞赛16场次,开展模拟法庭50场次。 “一宣讲”,指开展“一月一专题”校园宣讲活动。今年10月下旬以来,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全区55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宣讲活动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对《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说,提高了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了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水平,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学校”氛围。 “一网络”,指织紧织密青少年法律援助网。我们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基点,镇街、区直有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网线,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网眼,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布局,构建全覆盖的青少年法律援助网络。目前,我区有法律援助中心 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16个,基层法律援助联络点221个。近三年来,我们受理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100多件,涉及未成年的31多件,其中刑事指定辩护17件, 民事14件,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台儿庄区司法局 孙辉 彭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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