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还转移被查封财产 台儿庄一“老赖”获刑6个月近日记者从台儿庄法院获悉,一名“老赖”因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给员工的伤残补助金,偷偷转移藏匿法院查封的厂房机器,逃避执行,经台儿庄区公安局侦查、台儿庄区检察院起诉,被台儿庄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郭某在台儿庄经营一处合线厂,经营劳保加工,效益较好。因一起工伤待遇纠纷,被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付黄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95550元。仲裁裁决生效后,黄某某向台儿庄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郭某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并将合线厂厂房、机器租赁给陆某,拿到租金后外出躲藏。 台儿庄法院执行人员积极查找郭某财产线索,依法对上述机器及五间厂房进行了查封。郭某又将法院已查封的财产转移隐藏,与别厂机器混合以逃避执行。2015年1月,郭某被台儿庄公安分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郭某连忙筹措资金一次性支付给黄某某87000元赔偿金,并获得黄某某出具的谅解书。2015年12月,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台儿庄法院院长高键介绍,“老赖”具备履行能力而故意隐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造成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兑现,严重影响了法院司法权威。近年来,台儿庄法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协调,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对相关执行案件进行排查、摸底、甄别。在收集、掌握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并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程,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孙姝华 周永恒 李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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