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三区(市)主要负责人因空气质量恶化4月13日被市长约谈2016年4月13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就今年一季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对滕州市政府、台儿庄区政府和枣庄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被约谈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约谈办法(试行)》(枣政办发[2015]26)号中的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所在辖区内环境空气中四项主要污染物的1项(含)以上连续2个月同比恶化且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平均值的,应当进行约谈。 2016年2-3月份,滕州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同比分别恶化了70.3%和64.9%,连续两个月同比恶化且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均值(40微克/立方米);台儿庄区环境空气中PM 10 月均浓度同比分别恶化了12.7%和1.6%,连续两个月同比恶化且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平均值(70微克/立方米);高新区管委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同比分别恶化了43.2%和51.6%,连续两个月同比恶化且超过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年均值(40微克/立方米);PM10月均浓度同比分别恶化了4.6%和10.7%,连续两个月同比恶化且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均值(70微克/立方米)。 李峰指出,今年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根据目前调度情况,滕州市、台儿庄区和枣庄高新区都存在部分主要指标连续两个月同比恶化现象。有关区(市)、单位要将其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瞪起眼来、痛下决心,夯实责任、强化整改,以铁的手腕迅速抓好综合治理,确保从4月起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李峰强调,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要坚持思想不松懈,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倾力实施整改,确保环境好起来、经济搞上去,切实履行好“守护一方蓝天、造福一方百姓”的政治职责。要做到力度不减弱,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关闭的彻底关闭、该治理的高标准治理,绝不放过一个问题,绝不漏下一个盲区。要确保效果不反弹,着力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天天抓、深入抓、持久抓,推动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市里将继续开展全过程、全时段、全方位的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全市治理效果的进行严肃问责。(孙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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