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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沟司法所新接收三名社区矫正人员近日,泥沟司法所新接收三名社区矫正人员张某某、周某某以及王某某。张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于近日被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周某某因犯寻衅罪滋事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王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司法所为三人举行了入矫仪式,司法干警在仪式上首先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和《社区矫正告知书》,随后社区矫正人员的亲属和社区监护人分别在监护责任书上签字。 司法所孔所长对三人进行了首次入矫谈话教育,孔所长要求他们要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的重要性,在矫正期间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每月分别不少于八小时的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公益服务,并告知了他们在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特别强调要及时办理手机定位,方便日后司法所开展监管矫正工作。下一步司法所将成立矫正小组,根据三人实际情况及走访调查情况为三人制定矫正方案。 仪式结束后,张某某、周某某以及王某某三人均表示,在社区矫正期间,保证服从司法所管理,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并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孙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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