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涧头集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家庭琐事引纠纷 依法调解化矛盾 2016年10月中旬,涧头集镇杜庄村的张某与王某夫妻二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闹得不可开交,来到司法所要求进行司法调解。在接到申请到,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对待、细心调解,最总化解了这次家庭情感矛盾纠纷。 经过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和实地走访调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要求调解的双方张某与王某,两人都有过一次婚姻经历,两人于2014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通过几次接触,彼此互有好感,后建立了恋爱关系,2015年,两人按照农村的风俗举办了婚礼宴席,婚后二人生育一子,现在六个月大。由于婚前两人了解较少,婚后张某发现丈夫对婆婆的话言听计从,婆婆对结过一次婚的儿媳心存不满,婆媳关系紧张,矛盾频出,争吵不断,难以继续生活下去。 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听取了双方各自的意见,耐心的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使他们各自的情绪都缓和下来,淡化他们之间的对立情绪,使双方在一个相对的温情氛围内协商问题。 其次,充分运用道德的力量调解婚姻家庭关系的矛盾。在调解中,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唤起当事人对家庭的感情认同。张某、王某都有过一次婚姻,两人走到一起不容易,现在又有了一个儿子,两人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情感,经营好自己的婚姻。 再次,抓住家庭纠纷的主要矛盾解决问题,以避免家庭纠纷再次发生。在调解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认识到,在这起家庭纠纷中,婆婆是一个关键点,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持续长久的,婆婆本人也是希望自己儿子幸福的,我们给婆婆做了深刻全面的思想工作,她答应不再对儿媳抱有偏见,不做家庭矛盾的导火索,要做家庭和睦的润滑剂。 最后,注意保护婚姻家庭纠纷中弱势群体。本案中妻子张某处于弱势,得不到丈夫的理解与关心,同时也得不到婆婆的认可和包容。我们对丈夫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王某承认了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会对妻子好,妻子张某表示在生活中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今后多换位思考,理解包容丈夫和婆婆。 通过司法所的调解,张某、王某一家人和好如初,双方都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扶,经营好自己的婚姻。 (李秀娟)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台儿庄区北园小学五措并举织密校园安全网[ 10-24 ]下一篇:枣庄二中“博士生校友风采录”资料征集工作信息(二)[ 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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