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枣庄市峄城区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农用三轮车驾驶员和10名建筑民工共11人死亡。针对这起事故,2016年11月10日,台儿庄区司法局涧头集司法所联合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涧头检查室给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重点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做到不无证驾驶、不酒驾、不醉驾、不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和教育,确保社区矫正形势的安全稳定。
本次法制教育活动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述,重点对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同时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结合学习内容,认真对照矫正工作纪律,深刻反思入矫以来的个人改造情况,提高认识,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
此次学习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几点要求:
第一,深刻认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车祸猛于虎,每年因交通事故伤害的无辜个人和家庭不计其数,不遵守法规,损人不利己,危害极大。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绝对不能发生危害公共利益的社会行为。
第二,明确自己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矫正对象要时刻树立在刑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结交平行端正的朋友,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
第三,认真遵守日常管理制度,配合司法所的工作。矫正对象一定要自觉守法,按时到司法所报到,汇报思想,定位手机保持畅通,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按时参加司法所每月组织的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活动,严格请销假制度。平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多收看法制节目,服从矫正小组的监督管理,接受矫正教育,顺利渡过矫正期,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李秀娟)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