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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2017年1月1日起枣庄这些路段将禁止停车 违者将处罚 12月26日,记者从市中交警大队获悉,市中将新增部分禁停道路,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如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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