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季造林的黄金时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国土大绿化健康开展,台儿庄区林业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管理。
一、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张贴《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宣传标语,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白纸,公开了许可证办理程序,提高了种苗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业意识,加强了种苗市场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二、加快许可证发放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有关标准,从严从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做到不漏批、不误批,减少审批风险和失误。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补齐全部材料。各方面的工作全部提速缩时,及时办理,做到绝不因工作的懈怠给种苗生产经营者带来不必要损失和麻烦。
三、强化对被许可人的监管。适时开展对被许可人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被许可人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事项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被许可人生产经营档案建立情况、标签制度和自检制度执行情况、林木种苗质量情况等。对需要延续、变更和办理新证的单位报来申报材料,经审核后发放新证。
四、加强市场的监督检查。区林业局林政执法人员加强了市场巡查力度,对无证经营林木种苗的行为严肃处理;同时,严格落实重点工程苗木质量监管制度,坚决杜绝劣质、病残苗木进入造林绿化工程。(台儿庄区林业局 褚晓晴)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