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安监局发布《关于整治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10条全市事故多发道路及其交通安全隐患信息。
《通知》中称,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2016年以来全市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事故多发安全隐患10条。包括:244省道(09公路郭村至中联水泥厂)、安崖路红绿灯段至大岭庄路段、郯薛线峨山十字路口三山村路段、运河大道、345省道张岭村、245省道大吕巷至岩湖村路段、343省道3公里400米处(山亭区北庄镇高庄村段处)、济枣路滕州市姜屯镇李店路段、滕州市羊庄镇中联大道、枣曹公路。
《通知》要求,各区(市)政府要按照《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第315号令)要求,牵头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整治完毕后,各区(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验收。所有隐患务必于2018年6月15日前 治理到位。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