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含内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履行信息公示义务,自行报送2018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二、报送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网络公示年报信息的个体工商户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或点击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zzaic.gov.cn/)企业年报入口链接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选择以纸质方式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年度报告。 四、法律责任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市场主体不依法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 五、咨询(服务)电话 年报公示信息填报详细内容及要求,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有详细说明,请认真参阅。也可电话咨询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辖区咨询电话如下 : 区市场监管局企业监管科:6607023 运河(邳庄)市场监管所:6619315 马兰屯市场监管所:6621315 涧头集(张山子)市场监管所:6751315 泥沟市场监管所:6512315 古城市场监管所:6622315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8日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台儿庄区举行“传承红色基因 争做时代新人”经典诵读展演活动…[ 12-27 ]下一篇:【图文】迎春送福:台儿庄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书画精品展开幕[ 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