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枣庄: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批、曝光一批、解决一批今天(2019年3月8日)上午,枣庄市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举行。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魏振海说,在百日整治行动中,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证照等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着力发现一批、曝光一批、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据了解,“散乱污”企业主要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证照等手续不全的。重点是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石(沙)料加工、洗选矿、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日用玻璃、炭素生产、水泥及粉磨站、石灰窑、水泥粉磨站、砖瓦窑、食品加工、废塑料加工、石英石加工、板材生产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魏振海说,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一是拉网排查、登记造册。以区(市)为单元,组织辖区内各镇(街道)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期完成关停取缔或综合整治。 二是分类施策、精准治理。按照关停取缔类、限期完善类、治理提升类3个类别,对“散乱污”企业逐一确定整治类别、整治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列入淘汰类的,要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限期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升级改造完成并经由相关部门会审后方可投入运行。( 张乔阳)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推荐】枣庄启动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 03-08 ]下一篇:爱心伴成长,情系三月天——台儿庄区明远实验小学开展感恩教育…[ 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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