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关于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的通告 (2022年第6号)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扎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阻断并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依法接受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积、极主动协助、配合、服务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或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入(返)台。确需入(返)台人员,提前3天进行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吉林省、上海市、徐州市等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入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入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所有共同居住人员一律落实“足不出户”要求。 三、其他市外确需返台人员,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入台人员由接洽单位(个人)、入住酒店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外来游客由景区向区指挥部报备。来台当天主动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台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倡导7天居家健康监测。来台对接业务接洽单位及聘用外省市人员单位负责做好入(返)台人员疫情防控,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四、外地入(返)台货车驾乘人员要主动配合公路疫情防控服务站工作人员扫描“场所码”,查验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预约报备等有关信息。对来自或途径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跨省货车,有装卸货作业的,由装卸货单位从服务站“点对点”引领到定点货物堆场,实行闭环接驳。驾乘人员装卸货作业结束、完成车辆消杀后“点对点”快速离台;确有住宿需求的,由货运车辆服务专班对其做好闭环管理,“一人一间”集中隔离居住,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严格避免与本地人员接触,离台时“点对点”快速驶离。装卸货后不离台的货车驾乘人员,严格按规定采取隔离、检测等措施,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五、我区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都有义务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对不参加、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公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甚至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我区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出行的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服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不要前往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七、坚持“全域持码开放”“全员扫码入场”,未申领“场所码”的单位(场所)禁止开放经营或人员出入;对未按规定申领“场所码”或查控不严、使用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5天。个人要及时申领“山东健康码”,出入相关场所或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主动扫描“场所码”、出示扫码结果;在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提倡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 八、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自觉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九、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确需举办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原则,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制定防控预案并向社区(村、单位)报告,经所在镇街批准后方可举办。简化丧葬程序,原则上只允许至亲参加,人员数量应控制在20人以下。 十、境外邮件收件人要做好个人防护及内件物品的消毒处理,在接触物品后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到邮政快递营业场所办理业务,要扫描“场所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交谈和接触。 十一、实行入(返)台报备应报未报检举制度,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电话:0632-6566316)。对入(返)台人员应报未报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台儿庄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疫情防控】关于解除台儿庄区辖区内道路交通管控的通告[ 04-12 ]下一篇:【紧急提醒】台儿庄:疫情防控[ 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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