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主动认领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创新事项的通知》要求,会同区司法局、民政局共同制定了《不动产继承登记领域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通知》,给不动产继承登记提出了明确意见,把困扰群众不动产继承领域“登记难”问题简便化、快捷化。
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落实,不仅实实在在节省了办事群众的经济支出,简化了办事流程,而且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和赞扬。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