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主动认领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创新事项的通知》要求,会同区司法局、民政局共同制定了《不动产继承登记领域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通知》,给不动产继承登记提出了明确意见,把困扰群众不动产继承领域“登记难”问题简便化、快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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