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2023年度第二批充电桩“无证明” 办电小区名单公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枣庄市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枣能源字〔2023]6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打造充电桩“无证明”办电,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区供电中心等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可行性勘查,并经过各单位研究审核,现将具备条件的台儿庄区2023年度第二批充电桩“无证明”办电小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简化直供电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的通知》(枣能源字〔2022〕62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小区名单:陈塘东安置小区、凤凰水城小区、水岸丽都小区、万东新城A区小区、万东新城B区小区、万东新城C区小区。
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4日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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